立法會去年通過新修訂《公司法》的主體法例,記者協會連同商界及工會開記者會表示反對修訂,認為會限制資訊自由,亦影響營商及保障工人權益。
現時公眾可以到公司註冊處,查閱公司董事住址,及身份證號碼,但修訂的公司法,只能夠查閱董事的通訊地址,身份證號碼亦會遮蓋一部分,記協認為,是箝制新聞自由,
中小企聯合會早前向132個會員調查,六成八受訪者反對修訂。
職工盟亦表示,每年有一百宗個案要查冊,了解拖欠人工及遣散費的老闆。
記協今次共收集1700多個新聞從業員及新聞系師生的簽名,當中包括台灣及澳門同業,是近年收集聯署數字最多的一次,記協指聲明於星期一刊登於多份報章,要求政府保留公眾查閱公司董事資料的權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應指,正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研究如何擬備有關附例,在滿足公眾取得資料的需要,和保障私隱兩者之間取得合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