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長者生活津貼追溯期不可改

即時港聞

發佈: 2012-10-31 06:1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表示,不能改變追溯安排,是基於財政紀律。工黨要求特事特辦,但身兼行會成員的葉劉淑儀表示,會開危險先例。

長者生活津貼未能在十月通過,已成定局。政府表示,基於財政紀律,不會延長津貼追溯期到十月。

當局指交通津貼去年二月,財委會批出撥款,同年十月推行。由於申請人需要提供,過去六至十二個月,符合資格的證明,才會獲發津貼。因此,當計劃於十月正式推出時,申請人可申請四月起計的津貼,不等同撥款設有追溯期。

身兼行會成員的葉劉淑儀認為,政府不應開危險先例,每一次都說特事特辦,政府就沒有財政紀律。

而自由黨就表示,追溯期並非最重要,認為最重要是提高資產上限。

已表態支持原方案的民建聯稱,即使政府不延長追溯期,都不會改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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