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冀就外傭居港權尋求人大釋法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2-27 07:39

撰文: 無綫新聞

外傭居港權上訴案,終審法院繼續聆訊,政府的代表要求法院,尋求全國人大釋法,重新考慮引用99年的釋法內容,處理所有涉及居港權的問題。

首席法官馬道立等五名主審法官,繼續審理外傭居港權爭議,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向法庭提交文件,要求法院尋求全國人大釋法,澄清《基本法》第158條寫明,解釋的權力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的定義是甚麼?以及澄清1999年釋法的內容,是否應涵蓋所有涉及居港權的問題?

彭力克陳詞時指出,外傭入境性質特殊,來港生活受限制,例如只可住在特定地方,完成合約要返國,亦不可帶家人來港,即使外傭滿足「通常居住」定義,都不應獲居留權。又指出基本法第154條,賦予特區政府實行出入境管制,管制包括給予哪類人士,可獲居留權。

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會否立法機關可隨意施加限制,政府律師回應指,司法機關可以作出平衡。

案件預計審訊三天,星期四由代表政府律師,進一步解釋要求終審法院,尋求人大釋法的理據。當年審理莊豐源案,五名法官一致裁定,毋須依賴99年釋法內容判案,到今次外傭案的主審法官,李國能退休後,首席法官由馬道立接任,包致金就換上夏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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