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明會就陳志雲案上訴。無綫電視就表示,不會評論案件。律政司表示,已考慮法官的裁決理由,不認為法官有正確處理,有關證供或相關法律原則,會以案件呈述方式,就裁決上訴至上訴法庭。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控方在裁決即日便決定上訴,情況罕見,認為律政司可能發現,法官在法律原則上再次犯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表示,由於律政司會提出上訴,現階段不會評論案件。
廉政公署是在2010年3月,展開拘捕行動,之後起訴陳志雲、叢培崑及無綫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除指控陳志雲在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未獲批准收錢主持《志雲飯局》,又指陳志雲與叢培崑,明知思潮製作公司在新書發布會,與珠寶商簽有金錢利益合約,但隱瞞無綫並邀請旗下藝人免費出席以及指控叢培崑和陳永孫,在澳門舉行的09年,翡翠歌星賀台慶活動中,詐騙無綫製作費。
案件前年在區域法院開審,法官裁定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全部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不服,就除夕倒數活動的控罪裁決,提出上訴,上訴庭其後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法官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