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買家違地契 物業會被強制收回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3-20 07:09

撰文: 無綫新聞

地總政署表示,港人港地所有買家包括二手業主,購買物業需要簽署同意書,確定業主為物業實益擁有人,如違反地契,政府有權強制收回物業。

啟德兩幅「港人港地」地皮下周四招標,對於地契條例被質疑可能有漏洞,讓非本港永久居民買家,透過信託形式去持有物業。

地政總署回應指,所有買家包括二手業主均簽署同意書,要求買家以本人名義購買,並為物業的實益擁有人,堵截非永久性居民變相成為業主。

署方強調,如果買家作出失實陳述,政府有權強制收回物業。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離開北京前強調,當局會有相應措施。又說政府十分關心樓市發展及市民買樓負擔能力,政府在這方面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當局會繼續跟進不會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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