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有關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的條款,對香港是無效。至於提名的「民主程序」爭議,她說不排除以釋法解決。
民主派指如果普選行政長官時,在提名方面限制對抗中央的人參選,是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選舉權,須普及而平等的條款。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這條國際公約條文對香港無約束力。
譚惠珠認為,中央仍給香港有普選是根據基本法條文,而有關公約條文,雖然回歸前後都不適用於香港,但香港仍然符合有關規定。
對於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指,港人要認同普選的前提,是不應由對抗中央的人出任特首,否則不適合展開政改諮詢。譚惠珠認為,中央並非不希望諮詢。
基本法規定普選時,提名委員會以「民主程序」提名,引起爭議。譚惠珠說不排除要釋法,但她表示,不希望以釋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