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涉騙租津案 政府代表作供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4-22 20:02

撰文: 無綫新聞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金津貼案件繼續聆訊。

麥齊光早上到區域法院,出席第二天的聆訊。控方的首名證人,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呂建勳表示,職級到達34點以上的公務員,便有資格申請租屋津貼,申報屬誠實機制,不會進一步查核申領租津的公務員,同單位的業主有無財務權益。當局於1989年在公務員條例,加入「公司信託」規定,指定公務員的配偶或親屬,不能是他所租住單位的財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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