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組織要求取消強制傭工僱主住所留宿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4-30 06:35

撰文: 無綫新聞

有外傭組織要求取消現時強制傭工,在僱主住所留宿的規定,僱主團體擔心會引起保險責任問題。

03年4月起,法例規定外傭來港工作,要在僱主的住址工作及居住。僱傭合約亦列明,僱主提供的住宿地方,必須為「合適及有合理私隱」。

有外傭組織質疑,不少本港僱主提供的空間不合規定,要求取消住在僱主住所的規定。

有僱主團體就認為,外傭組織的要求不合理。對於外傭組織要求,在合約訂明標準工時,羅軍典表示,外傭與一般工作不同,並無固定作息,合約列明標準工時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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