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律師指工會應到和記大廈示威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02 21:10

撰文: 無綫新聞

碼頭工潮第37日,長江中心管理公司上周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參與罷工的碼頭工人,進入長江中心的大樓範圍內,管理公司向法庭申請延長禁制令,高院早上聽取入稟一方陳述理據。

長江中心管理公司,除了申請延長禁制令,禁止罷工工人進入,長江中心大樓範圍,亦申請擴大禁制令內容,包括要求罷工工人拆除,在長江中心外的帳篷和示威物品。

長江一方的代表指,自上周取得臨時禁制令後,阻塞的情況有改善,中心可重開大樓的出入口。但罷工工人佔用的地方,仍造成阻塞,侵犯長實的私有產權。

長江代表又說,長實集團在國際貨櫃碼頭的母公司,和黃港口信託,只是間接擁有百分之2.45股權。同僱用罷工工人的外判公司,沒有合約關係。即使工人要示威,都應該去和記大廈,而不是長江中心。

長江又將工人,在長江中心外紮營的照片呈堂,指工人搭建的帳篷,阻塞長江中心外的通道,構成滋擾。他們所展示的橫額、相片,更有誹謗性和挑釁性。

長江又指,根據當初同政府的換地協議,該處是公共空間,長江有責任保持該處開放予公眾,進行合法活動,但現時罷工工人長期佔用,實際上阻礙其他行人出入。長江又指,基本法保障市民有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但這些權利,要與私有財產的佔用權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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