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指對違例阻街食肆執法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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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05-08 21:08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環署的執法工作,發現署方對違例阻街的食肆,執法沒阻嚇力,建議採用較嚴厲的執法行動,加強阻嚇力。

食肆違例將桌椅放在店舖外做生意,阻礙行人,但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食環署沒有善用人手及相關法例檢控。公署指食環署衛生督察,工作時間是星期一至五,到晚上六時,而轄下小販管理主任,雖然輪值時間較長,但衛生督察很少指派小販管理主任,處理晚上尤其嚴重的阻街問題。

2010年4月,有食肆因多次在店舖外營業,被取消食肆牌照,但仍然繼續營業。食環署之後巡查超過一百次,平均每月三次檢控共罰款五千元。但食肆仍繼續無牌經營及阻街。申訴專員認為,這個例子反映食環署的執法沒有阻嚇力。

申訴專員建議讓小販管理主任,參與更多執法工作,執法要較嚴厲,例如拘捕及檢取涉案物品,以及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加強阻嚇力。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部分市民喜歡露天食肆,認為長遠應考慮如何規範食肆,讓部門集中資源處理嚴重違規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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