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調查湯顯明涉犯防止賄賂條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14 02:36

撰文: 無綫新聞

廉政公署經諮詢律政司後,決定對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展開刑事調查,主要針對他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律政司就對負責調查的廉署人員,提出三項準則,包括從未出席或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何活動。

廉署表示,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處理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開支等問題,引起傳媒廣泛關注。

廉署早前亦接到,數宗涉及湯顯明的投訴,經小心考慮後,律政司認為由廉署對上述投訴,展開刑事調查較為恰當。又指按目前收到的投訴,認為有足夠理據就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和「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進行刑事調查,至於檢控與否,將在刑事調查完結後,會根據得到的資料,再按「檢控政策及常規」作決定。

律政司亦提出了負責今次調查的人員,必須符合幾項準則,以確保調查公平、公正。

包括他們要,從未有出席或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何活動。除正常廉署人員的公務外,調查人員無直接或間接,與湯顯明有任何連繫或關係。有關人員對湯顯明進行的調查,並沒有實際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或專業困難。   有關調查的工作和進展,須定時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

律政司又認為,這宗案件由廉署調查,會較由警方調查適合,因為廉署多年來累積了,大量處理這類投訴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廉署擁有一隊經驗豐富的內部調查隊伍,專門調查涉及廉署人員的失誤或濫權的投訴,加上現任專員並未有涉及指控,因此能恰當地領導調查工作。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