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發表剪布書面裁決理據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15 21:09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就「剪布」決定,發表書面裁決理據。

曾鈺成指立法會有責任,在財政年度開始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完成審核以及表決,財政預算案條例草案。他又引用上訴庭的裁決指,根據《基本法》以及《議事規則》,作為立法會主席,有權限制議員發言。四名議員在「拉布」期間,已分別發言二十多至五十九次。截至上星期五,用了五十五小時,才完成其中十七項辯論,進度一直非常緩慢。因此決定在星期二,下午約一時半終止辯論。

更多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