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黃判囚緩刑 官: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20 19:14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早前被裁定前年七月一日遊行期間,非法集結等三項罪名成立,兩人獲判緩刑。

黃毓民被判監六星期,緩刑十四個月,另外罰款四千八百元。

陳偉業被判監五星期,緩刑十二個月,另外罰款四千八百元。

裁判官在庭上指出,除非法庭宣布法例違反人權法、基本法,否則無一法例不可不守。又說,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法治精神對社會主要性,不能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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