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零售點賣香煙應放於肉眼見不到處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5-30 02:57

撰文: 無綫新聞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建議政府規定零售點出售的香煙,應放於肉眼見不到地方,亦禁止展示煙草產品,煙包上的警告字句亦要擴大。

在銅鑼灣街頭,報攤圍板上有幾盒香煙沒有文字,只得一個打高爾夫球的人。另一邊亦有透明箱展示多盒香煙。

法例禁止展示煙草廣告,但沒禁止展示煙草產品。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認為,報攤這類做法,是在灰色地帶賣廣告,有需要禁止,建議全面禁止展示煙草產品。

委員會建議政府規定零售商,如果賣煙草產品,應該要放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例如櫃桶,禁止零售商利用煙草產品本身做宣傳。

委員會另一招是建議加大煙包上,警告字句及圖片面積。由現時佔煙盒一半面積,增加至佔四分三,而煙草品牌名稱,只可以用指定字款、顏色及位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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