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馬雲祺企圖侮辱區旗罪成候判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6-13 07:35

撰文: 無綫新聞

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被裁定企圖侮辱區旗罪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二十七日宣判。

古思堯及馬雲祺到東區法院應訊。裁判官杜浩成指出,區旗與基本法一樣,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的重要象徵及基石。

從憲制層面考慮,公共秩序包含保護區旗這概念,保障區旗不被侮辱,符合整體社會利益。控方的舉證,包括網上及電視台的片段,證明所有罪行元素,毋可置疑,裁定兩人罪名成立。

至於辯方提出,兩名被告的行為是為了宣揚民主自由的信息。裁判官指,法庭不會考慮被告的犯案動機,加上兩人沒有出庭自辯,沒證供支持辯方的講法。裁判官拒絕辯方要求法庭裁定《區旗及區徽條例》是否違憲的申請。

兩人被控於去年四月一日,在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裁判官指出,從電視片段看到,除兩名被告外,當時有其他不知名人士阻止警方滅火。

兩名被告企圖焚燒區旗時,點火的報紙有可能傷及他人,會考慮是否加刑因素,但辯方不同意。又指兩名被告行為屬公民抗命,法庭應寬待。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判刑,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兩被告要還押候判。社民連在聆訊結束後在庭外抗議,表示會向高等法院為兩名被告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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