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圖侮辱區旗案 警方不進一步評論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6-13 07:38

撰文: 無綫新聞

對於控方,就社運人士涉嫌企圖侮辱區旗案件,傳召記者出庭作供。香港記者協會批評是不恰當。

記協發表聲明,指警方要求記者作供,確認錄影帶的拍攝位置和真偽,透過控辯雙方同意為事實便可以毋須記者出庭,認為警方是希望藉此開先例,以便日後逼令記者成為檢控工具,損害新聞界獨立客觀的形象。

聲明又指無綫電視要求新聞部人員與警方合作,以致前線人員不得不接受警方查問,及按法庭傳票出庭作證,令人遺憾。

警方指調查及檢控過程,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警方是按程序搜證及調查,包括在徵詢法律意見後,傳召證人出庭作證。由於司法程序仍在進行,警方不會進一步評論案件,但已將新聞工作者團體的關注,轉告相關部門。

無綫電視回應表示,新聞部只向律政司提供當日已播出的新聞片段,警方之後向新聞部人員落口供,是確認提供的片段在現場拍攝、傳送,不經人為修改,而落口供時,公司法律部人員一直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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