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五名成員去年趁前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在北大嶼山公路下車,嘗試向胡錦濤示威,涉嫌干犯道路交通條例,其中三名被告認罪,押後至月底判刑。
五名被告分別是負責駕駛的林森成,以及示威的陶君行、馬雲祺,黃浩銘及陳德章,案情指去年6月29日,其中四名被告在北大嶼山公路往機場方向路段下車,跨過鐵欄爬上山坡,向前國家主席胡錦濤車隊展示「平反六四」及「還我旺陽」標語。
其中林森成,陶君行及馬雲祺決定認罪,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判刑,另外兩名被告不認罪,選擇自辯。他們質疑警方不以違反公安條例,而以道路交通條例檢控,有政治目的。聆訊明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