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賠償每戶寮屋60萬 預留公屋安置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7-04 02:34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宣布特設每戶寮屋六十萬現金賠償,放寬申請資格,又預留至少一千個區內公屋單位作原區安置。

一班古洞和粉嶺反對新界東北規劃發展的居民,一起看政府公布新規劃直播,他們多數是非原居民。當看到發展局局長宣布容許持有區內私人土地的發展商換地,以加快興建住宅時,反應最大。

政府公布特設的每戶六十萬現金賠償,除了84和85年已登記的住用寮屋持牌人和住戶,更放寬到只要在寮屋住了十年,以及即使並非住用的寮屋,後來住了人,這些住戶都可獲酌情發放賠償。上樓申請公屋的審批程序維持不變,但會預留區內公屋單位,為大約一千戶合資格居民原區安置。

政府又指古洞南有34公頃休耕土地,政府會將官地租給有意復耕的人,復耕人士租到農地後,亦可向地政署申請興建每層四百平方呎,不高於兩層的住屋。

但居民和關注組認為發展缺乏理據,而且選址不公平,表明不接受賠償方案,他們指政府容許公私營合作讓發展商換地,會加劇發展商收地趕走務農人士。有村民說由1996年開始,已經有發展商在村內收地,至今已收了八成土地,用鐵絲網圍起。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支持政府的方案,認為要加快建屋,有人要犧牲在所難免,他認同政府應該給地主和村民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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