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承認,太太家人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內擁有農地,但原本太太持有的股份,去年十月已全部賣予自己家人,他同太太現時都沒有任何土地,認為不涉及漏報。
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指,行會有嚴謹的利益申報制度,如討論事項涉及個人利益,討論前要申報。
陳茂波太太許步明的家族名下持有的公司,在古洞北河上鄉路附近擁有三幅合共近兩萬平方呎農地,屬於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範圍,距離計劃興建的鐵路古洞站很近,農地所在地區原本被劃作建私人住宅,最新規劃改為建居屋,政府會出錢徵地,三幅農地可能涉及過千萬元補償。
整件事要追溯到十九年前,陳茂波承認是九四年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到簽署正式合約時,由太太和她家族共同持有的公司國萬實業名義買入,太太佔百分之37.5股份。
他解釋說並非想囤地等炒賣,農地買入近二十年,陳茂波無股份,但以自己間公司的名義和太太擔任國萬實業公司董事可以控制公司,到2011年4月辭職。
陳茂波去年七月底上任發展局局長,他太太許步明兩個多月後,即2012年10月10日辭去公司董事,並將股份全部賣予她家人。
這段期間,陳茂波處理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諮詢工作,但就沒有在行政會議給公眾查閱的利益登記表,申報太太擁有新界東北土地。他又說上任以來,沒有就土地賠償金額應否提高給意見。
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事件時指,陳茂波已經清楚向公眾交代,行會有嚴謹的利益申報制度,行之有效,另外,行會成員亦要檢視行會討論事項是否涉及本人利益,並在行會討論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