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中,兩名被控誤殺的船長再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四星期再審理。
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及港燈船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早上離開東區裁判法院,兩人分別被控39項誤殺罪。控方在庭上表示仍未準備好文件,裁判官同意將案押後至下月23日審理。
兩名被告獲准以兩萬元保釋,期間不能離開香港。
另外,被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點名批評失職的,海事處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日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四月發表的調查報告,他指報告有錯,對個別海事處員工的指控亦失實。
去年十月一日發生的南丫島海難,造成39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