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濫收車資有悔意官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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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07-29 01:2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的士司機被控兜客及濫收車資罪名成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六十歲的被告陳德壽承認多收車資,但否認兜客。裁判官杜浩成接納他有悔意,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在今年4月26日,便衣警員在中環山頂纜車站喬裝乘客,表示要到灣仔麗都酒店。上車後發現咪錶被遮去一半,只顯示附加費,另外有一條黑色線連著咪錶。警員指,被告拉動黑色線8次,每拉一次附加費都會增加10元,到達酒店時,合共收取80元。 警方事先測試過乘的士走同一路線,車費只需要30元5角,於是即場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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