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申請搜證令促媒體協助調查劉夢熊案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8-07 01:07

撰文: 無綫新聞

廉政公署就前全國政協劉夢熊涉嫌賄賂案,要求商台和陽光時務周刊交出訪問紀錄。但商台指,基於新聞操守及慣例不會配合,廉署向高院申請搜證命令。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捲入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賄賂案,今年年初他和他的生意拍檔,東方明珠石油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坤均被廉署拘捕。

劉夢熊獲保釋後接受陽光時務周刊專訪,又與商台進行電話訪問指賄賂案是政治迫害,指控梁振英「恩將仇報」。

廉署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命令,要求向商業電台交出今年一月廿四和廿五日,劉夢熊在商台節目上未經剪接的原裝錄音紀錄。又要求陽光時務周刊交出,一月廿四日刊出劉夢熊訪問的相關筆記和紀錄。

兩間傳媒機構須於十四日內回覆,有關申請,高院排在本月廿七日審理。下午兩名廉署人員抵達商台,在商台逗留約十多分鐘離開。商台表示,兩名廉署人員將法庭的傳票交予商台。

商業電台發言人表示,現階段他們交予律師處理,又指他們五月已收到廉署索取有關錄音檔案的信件,但基於新聞同業操守及慣例,商台沒有配合,但亦已知會廉署,有關節目播出的訪問已經上載至網站的資料庫,有需要可自行下載重溫。

陽光時務表示,正考慮會否把相關紀錄交予廉署。

消息指,今次申請向兩間傳媒機構搜證,是徵詢過律政司意見,認為可以在讓傳媒公開抗辯下,由法院決定是否容許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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