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上訴押後裁決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8-12 03:2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企圖向訪港國家領導人攔途申訴的女商人,就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押後裁決。

商人蕭敏兒到高等法院出庭,她聲稱因為不滿內地充公她,超過三千萬人民幣的投資資本。

在前年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到他在灣仔下榻的酒店附近請願,蕭敏兒被指不理警方勸籲,試圖闖入「保安緩衝區」,被控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去年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自簽守行為,她不服上訴,辯方律師強調。

香港沒有任何一條法例列明「保安緩衝區」受法律認可,又參考監警會就事件發出的最終報告,指副總理到訪的分區行動指令,出現字眼不清晰的情況,又指「警務人員被提示」,「在有需要時採取行動」,「以防止副總理難堪」,「或受到威脅」,質疑警方的行為不是純粹為保障,副總理的人身安全。

法官陳慶偉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有可能破壞社會安寧。由於「保安緩衝區」的法律基礎受質疑,控方律師辯稱警方設立了「公眾指定活動區」。但法官認為只是等同一個硬幣的兩面。

法官陳慶偉指需要再進一步考慮案情,將案件押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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