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懷疑被僱主虐待的案件,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為印傭驗傷的衛生署法醫作供指,印傭全身有四十多處傷痕。
衛生署新界區法醫科高級醫生潘偉明,在去年十月,在警方新界北總部為印傭驗傷,發現她全身有45處傷勢和疤痕,主要分布在手臂、肩膀和背部。
法醫在印傭的右手肘內側,有深啡色近似三角形的疤痕,他認為有可能是熱熨斗造成。而在印傭的小腿出現結痂,手腕又出現長條形的疤痕。法醫認為,同用索帶或繩索綑綁,所造成的傷痕吻合。至於其他傷痕就有可能由鐵線、單車鏈或小刀弄傷而形成。
法醫接受辯方盤問時就指,以案中呈堂的衣架,應無法造成印傭身上的傷痕,而他亦不能抹殺受害人的部分傷痕,有可能是印傭自殘所造成。但法醫指,以疤痕的分散情況,沒有典型自殘造成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