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誹謗足總副主席貝鈞奇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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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09-05 20:01

撰文: 無綫新聞

足總副主席兼愉園主席貝鈞奇,控告《明報》誹謗案,法官裁定《明報》要賠償50萬元。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早前陪審團已裁定,《明報》在09年4月9日的社評,屬於誹謗,《明報》其後指已經盡傳媒職責,以確保文章真確,要求享有豁免權,但法官今日頒下判詞,裁定《明報》敗訴,要向貝鈞奇賠償50萬元,並繳付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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