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團友爭執揭冒牌假導遊 判囚兩周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9-17 01:15

撰文: 無綫新聞

前國家隊乒乓球隊教練三年前跟團到香港旅遊,與導遊爭執後死亡,揭發導遊是冒充他人帶團。這名「假導遊」承認一項欺詐罪,判監兩星期、罰款一萬二千元。由於被告已還押兩星期,扣減刑期後即時獲釋。

48歲的被告鄭學光由囚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案情指,被告在2010年四月至五月期間,假冒另一名亦是姓鄭女導遊身份帶團共二十次。其中一次,被告與跟團的前國家隊乒乓球隊教練陳佑銘,懷疑就購物問題爭執,期間對方心臟病發死亡;家屬向旅遊業議會投訴,才揭發被告冒充他人身份帶團。

被告早前已承認欺詐罪。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背景淒慘,是單親媽媽,教育程度低,不知道後果嚴重。囚禁兩周已是很大懲罰,很希望到遼寧探望中風的母親,反省後感到非常後悔,希望裁判官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批評被告多於一次冒充持牌導遊,從中獲益,不但損害團友利益、破壞社會形象。裁判官又指稱職的導遊責任重大,並非繳交費用考試般簡單,需要判處具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認罪、沒有案底,有家人和朋友出庭支持,而案件已令她身心受影響。由於被告已還押兩星期,扣減刑期後獲釋。

辯方律師指,被告帶團購物賺取佣金,但佣金要與旅行社及內地領隊瓜分,亦要支付旅遊巴費用,被告實際得益是一萬二千元,所以法庭判被告罰款一萬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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