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醫生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上訴得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09-26 07:42

撰文: 無綫新聞

中九龍診所醫生何鴻鈞早前被指虛構診症,被法庭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終審法院判他上訴得直。衛生署指會研究判決,再決定是否採取紀律行動或安排復職。

案情指,何鴻鈞在07至08年期間,在中九龍診所任職普通科醫生時,為了方便家人領取藥物,以父母及兒子的名義預約門診服務十六次,自行撰寫診症摘要,讓藥房開藥總值二百四十七元,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亦失去四百萬元的長俸。他不服判決上訴。

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陳兆愷在判詞指,法例無規定病人診症和配藥一定要到診所,何鴻鈞撰寫的診症記錄並沒有加入虛假資料,顯示家人有到過診所。法官又指何鴻鈞的家人亦有權獲得公共醫院服務,又沒有證據顯示何鴻鈞的行為剝奪其他人獲得服務機會,認為他這樣做遠低於構成失當行為,判他上訴得直。

衛生署表示,何鴻鈞目前仍停職,署方會聯同醫管局研究判決書,再決定是否會進一步調查及採取行政措施、紀律行動或復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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