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香港電視網絡決定,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政府事前已經得到法律意見,不怕挑戰,又指不讓申請者修改建議書,是基於公平原則。
香港電視決定,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政府已經做好準備。
對於增發免費電視是否「來者不拒」,發牌有沒有上限,特首梁振英與王維基各有解讀。
看回政府在98年提交給立法會的電視政策檢討文件,提到本地的免費電視服務,將來不會受制於傳統的傳送技術,在技術中立的新發牌制度下,牌照數目將沒有限制。
在之後段落就提到,對於以其他傳送方式的免費電視服務申請,當局是會考慮的。文件的用字是「會考慮」,亦無詳細講明是否符合資格就一定獲批。
2012年4月,通訊局發出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指南,就說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不受指南約束,申請人不應依賴指南,而預期申請將完全依照條件批出。
又指準則會不時修改,批出牌照與否,將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最後決定,同無須就某項申請不獲批准,解釋理由。
而對於王維基指,今年五月中才收到政府通知,指可能不會發出三個牌照。要他們申述,但不讓他們更改建議書,是單方面更改規則,蘇錦樑就不認同。
蘇錦樑星期二表示被港視員工感動,被問到他會否辭職以明心志,他就說兩年多以來,自己及同事已經盡了能力處理好事件,無理由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