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食環規管冰鮮肉店過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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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10-24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食環署規管出售冰鮮肉類的店舖過於寬鬆,令違規貯存冰鮮肉的情況嚴重,市民可能會買到細菌含量超標、甚至變壞的冰鮮肉,影響健康。

食環署規定一般新鮮糧食店,必須將冰鮮肉類貯存在攝氏零至四度的冷凍櫃內,但店舖有否跟足做,消費者未必很介意。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在全港抽查了四十六間這類店舖,發現逾六成涉嫌違規,包括將冰鮮雞放在沒有冷凍設施的膠箱內出售、或懷疑將冰鮮雞冒充新鮮雞出售。

全港有過千多間此類店舖,但2009至2012年,食環署只在其中一年發過三封書面警告,更從未有店舖被吊銷牌照。食環署大致接納公署意見,但不同意專家報告指,冰鮮肉的致病細菌份量足以引致食物中毒。

公署批評食環署輕視問題,指出細菌可在冰鮮肉迅速增長,甚至產生耐熱毒素,即使煮熟都無法殺菌。公署向食環署提出八項建議,包括加強巡查、制訂清晰行動指引及加強打擊再犯店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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