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領導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通過將部分美容院可以做的程序,定為「醫療程序」,包括美白針、肉毒桿菌注射等,只能由醫生進行,並受政府及醫務委員會監管。
DR醫學美容事故後成立的「區分醫療及美容程序工作小組」,經過接近一年討論,向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提交建議,並獲通過。包括將所有涉及注射的高風險美容程序,劃定為醫療程序,包括肉毒桿菌注射,美白針、血小板、血清注射,注射皮下填充劑等,而高壓氧、漂牙等都列為醫療行為,必須由註冊醫生或牙醫進行。
衛生署會就內容通知全港美容院,亦會向醫生發信,提醒所有相關療程要符合醫務守則,醫生要對病人的安全及整個醫療程序負責。
至於具爭議的激光及彩光等,當局初步同意將涉及的儀器納入醫療儀器規管,於諮詢專家意見後建議立法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