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以聲明解釋發電視牌準則和依據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11-04 21:06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今日會發出六頁紙的新聞稿,在相關法律及制度的可能範圍內,進一步解釋政府發出兩個新免費電視牌照的準則和依據,但他沒有回應,香港電視網絡落敗的具體原因。

立法會明日會討論是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政府進一步交代,免費電視發牌決定的動議。要通過動議,還欠功能組別四票。

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過去三星期在保密制度的範圍下,循不同渠道向社會解釋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的原因,但很意外,社會上不是每一個人都知道,因此決定進一步解釋四個決定準則的具體條件。

第一是財政能力。當中包括三個申請者,以及他的控股公司的市值和盈利收入,現金流、資產負債比率和申請者,將會得到的財政支持。 節目投資方面,包括自製首播節目投資,和非節目的營運成本。技術水平方面,包括申請者建議的傳輸網絡安排,預期服務覆蓋範圍和速度,支援數碼高清和互動服務的技術。最後是節目策略和製作能力,包括節目多元化,節目對大眾的吸引力,經營收費電視業務的經驗,製作節目內容的能力,和相關控股公司的觀眾比率,這項準則涵蓋各種節目種類,而不只限於劇集節目。

至於這四項哪一樣最重要,香港電視網絡又因為哪一項失分而致敗,梁振英就沒有直接回答。

他重申,免費電視牌照已經增加一倍至四個,達到引入良性競爭的目的,觀眾也有多了選擇,同時也使電視從業員,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