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認為三申請免費電視機構符合要求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11-08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免費電視發牌事宜,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拒絕出席會議,而通訊局提交文件,指局方認為三間申請免費牌照的機構都符合要求,又指行會沒有要求通訊局就三個申請者排名,通訊局認為排名無需要亦不恰當。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致函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表示通訊局就發牌事項沒有進一步補充,因此不會出席會議。

而通訊局在提交的文件中指,三間申請機構都具備所需的財政能力及投資方面具承擔,亦具備管理及技術方面的專業知識,認為三宗申請皆符合《廣播條例》的法定要求。

對於顧問研究顯示,市場未必能支持五間免費電視台,又質疑其中兩間申請機構未必可以持續經營,通訊局表示,顧問的分析只建基於申請機構提交的靜態資料,並沒有考慮不斷轉變的競爭環境,局方認為在決定應否批出牌照時,不應以申請機構的持續經營能力為首要考慮因素。

通訊局又強調,已考慮新營辦者對現有經營者可能造成的影響,但並不認為有責任保障現有營辦商的利益,從而維持現狀或限制新競爭者加入市場。

因此,通訊局兩年多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原則上批准向三家申請機構批出免費電視牌照,又認為將三家申請機構排名,既無需要,也不恰當,而行會並沒有要求通訊局就循序漸進模式作出考慮,或將三間申請機構排名。

通訊局重申,每次獲邀到行會申述時,都確定沒有必要修訂有關建議。有議員質疑,政府為何參考了通訊局的建議後,仍堅持只是發兩個牌照。蘇錦樑會後重申,通訊局的建議只是其中一項行政會議參考的資料。他說行會是以對整體市場的影響,作出發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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