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促政府檢討私人體育會所契約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11-13 01:19

撰文: 無綫新聞

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審計報告,批評以免地價及象徵式地價批出的私人體育會所場地,部分契約沒清楚訂明用途,以致有會所經營酒吧、提供住宿等非體育用途的設施,促請當局全面檢討有關政策。

現時本港有430公頃土地,以32份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契約批予27個私人體育會所,審計署說,根據條文,這些會所是用來進行社交及康樂用途。但部分會所的契約沒有清楚訂明容許的用途,有會所營運了各種非體育設施,包括酒吧、食肆、按摩室、理髪店等。

另外,粉嶺高爾夫球場170公頃用地,地政總署於99年以地價1000元批出。但該份契約有數項條款都偏離私人遊樂場地契約規管條件,例如契約訂明,容許會所提供51個房間及套房供會員使用,就是違反私人遊樂場地契約規管條件中,不得作居住用途的限制。

另外審計署亦批評,地政總署批出用地時,要求會場場地及設施每星期要有三個時段,每個時段向公眾開放三小時,但當局過去13年都沒有積極宣傳,最終設施實際使用量都遠低於承諾的開放時數。

審計署指出,當局自1979年都沒有對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作出檢討,結果於2011及2012年地契續期時,仍主要根據34年前的政策處理。認為政府有逼切性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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