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就公職人員失當罪上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11-19 21:52

撰文: 無綫新聞

被裁定公職人員失當罪成的前警司黃冠豪上訴。

曾任灣仔分區指揮官的黃冠豪早前獲准在上訴期間保釋,他被控在處理一間食肆酒牌申請時,無申報曾收受食肆,四千元折扣及洋酒餽贈,被判監一年。黃冠豪不服上訴,他的代表大律師指,原審的辯方大律師嚴重失職,違背黃冠豪的指示,代他承認一項證據的真確性。暫委法官胡國興要求,雙方的原審大律師,回應如何處理證據。上訴聆訊預計最早明年三月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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