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政改諮詢文件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12-04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公布政改諮詢文件,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以及2017行政長官普選安排,展開為期五個月諮詢,文件列出連串問題,徵求公眾意見,當中行政長官普選的安排,諮詢文件表明,任何繞過提名委員會的建議,都可能被認為是不符合基本法。

政改諮詢的序幕,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大會宣讀聲明揭開。政改諮詢文件分六大章節,首兩章主要陳述本港政制發展歷史背景同憲制基礎,強調選出行政長官後,中央擁有實質任命權,可以任命,也可以不任命。

第三章列出普選特首要考慮的七個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組成,提名候選人的程序等,又列出坊間對不同議題的多項建議。諮詢文件同時提出多項規定,例如提名委員會組成,諮詢文件問,是否按現行選舉委員會四個界別的框架?

但諮詢文件同時表明按人大常委會在07年的決定,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參照」一詞有約束力,是指提名委員會要保持四大界別的基本元素,亦可有適當調整空間。

又例如問到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諮詢文件列出多個坊間建議,雖然沒有提到「公民提名」四個字,但其中一個建議,就是由一定數目合資格選民提名,可直接成為候選人參與普選,這個正是公民提名的方案之一,另一個建議是政黨提名。

但諮詢文件同時表明,基本法規定,實質提名權只在提名委員會,任何繞過提名委員會的建議都可能不符合基本法。又指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07年的決定必須是機構或整體提名,而非個別委員聯合提名。

林鄭月娥出席記者會時,被問到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她說要有一定的法律框架,提建議的人要責任說明法理基礎。

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面,諮詢議題包括議席數目,功能團體和直選各佔半數的比例應否不變?以及功能團體的選民基礎等。

諮詢期到明年五月三日,經過兩個月撰寫報告後,明年年中會向人大常委提交報告,政府希望明年下半年提出具體政改方案,展開第二輪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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