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允明:多謝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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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12-17 00:3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持單程證來港女子挑戰申請綜援需居港七年的規定,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終院又宣布申領綜援要居港七年的規定違憲。

勞福局發言人表示,正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會作適當跟進。

提出今次司法覆核的孔允明不願上鏡,她透過電話接受訪問時,多謝法庭的判決,社區組織協會的支持希望香港人不要標籤新移民,又指當初因為來港後丈夫病逝,所住公屋被收回,迫於無奈才申領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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