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向啟明街舊樓發清拆令

即時港聞

發佈: 2013-12-19 08:34

撰文: 無綫新聞

屋宇署向露台有危險的土瓜灣啟明街51號、以及三幢相連舊樓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九個月內動工;市建局也隨即宣布,透過需求主導計劃協助重建。

需要清拆的除了啟明街51號,還有相連的45、47及49號,樓齡都是56年。屋宇署向這四個門牌發出法庭的拆卸令,要求業主九個月內動工拆卸,並要在半年內完成。四個月前,啟明街51號的懸臂式露台證實有結構危險,居民要暫時搬出以便維修。屋宇署之後委託顧問檢驗結構,有更多發現。

51號樓的主體建築及樓梯結構狀況惡劣,基於安全必須清拆;由於51與49號是「一梯兩伙」,49號也要清拆。檢驗又發現,樓梯的石屎強度及質量低於標準,估計同期興建、也是「一梯兩伙」的45和47號結構也不理想。加上49與51號拆卸後將失去承托,因此45和47號也要拆。

屋宇署發出拆卸令後,市建局也隨即「出手」,宣布接納41至51 號共六座的業主早前提出「需求主導」重建申請,原址興建72個住宅單位。明年二月會向業主提出收購價,如有八成業權人同意,可以展開重建。市建局稱,原本下個財政年度才啟動項目,提早進行是因應情況特別。

市建局表示,這裡受影響的樓宇都有超過八成業主同意提出需求主導重建,部分更加是百分之一百贊成,但他們明年二月提出收購價之後,業主是可以不接受,是否重建仍然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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