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鄉郊一些荒廢農地,近日懷疑有人將貨櫃改裝住宅出租,租金較同區劏房便宜。有鄉議局執委承認,區內有不少這類貨櫃屋。地政總署回應指,私人農地上以貨櫃改裝建築物違反地契條款,當局有權「釘契」。
距離元朗市中心約十分鐘車程的竹新村,離遠看沒什麼特別。仔細看,見到有些屋不是普通村屋,而是一個貨櫃,外面圍上磚頭,但仍然見到鐵皮屋頂。
這個貨櫃約二百呎,駁了水電,見到窗邊晾了衣物,屋內還有雪櫃。貨櫃屋安裝了冷氣機,污水就從這條喉流出來這空地。住在旁邊的村民,聲稱是這間貨櫃屋的業主。
在元朗市中心,有地產舖就貼出廣告,指有貨櫃屋招租。二百呎、一房一廳,月租三千元,只需十分鐘便可步行到西鐵站,以呎租計算,其實比附近的村屋還要貴。職員解釋,這些貨櫃屋只是出租擺放貨物。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承認,這類貨櫃屋作住宅,並越來越多,估計區內有至少一百間,此舉是違反土地用途。
竹新村位於元朗南,當局正進行元朗南發展規劃諮詢,但並無包括竹新村一帶。梁福元認為,貨櫃屋的出現源於房屋供應不足,認為政府應加快發展和擴大發展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