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前分行經理涉假保單貪污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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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12-24 03:3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大新保險前分行經理向公司呈交虛假保單,以及收受下屬二十七萬元賄款,判監十二個月。

三十八歲的黎家儀早前被裁定一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成立,東區裁判法院判她入獄十二個月。

廉署揭發被告一名下屬,因為未能獲取任何保單,在被告建議下以代理人身份,在二十一張虛假的投保申請書上簽名,但該名下屬其實從來沒見過申請人。

零八至零九年,被告的下屬從「大新保險」收取大約二十七萬津貼及佣金後,交給被告作為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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