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殺流浪狗被判監禁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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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01-02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用殺蟲藥毒殺流浪狗,判監兩個月。判刑後,被告妻子由親友參扶,離開屯門裁判法院。

案情指,64歲被告曾海棠去年九月於元朗大樹下,用含殺蟲藥的雞肉做餌,毒死一隻流浪狗。他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

裁判官指所有動物都有生存的權利,文明社會應尊重地球上所有生命。被告的行為極度殘酷、自私和冷血,如果被告不是有良好背景,量刑起點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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