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運輸署未能有效監管專營巴士公司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1-23 03:37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運輸署未能有效督促專營巴士公司改善脫班問題,部分脫班班次原來沒有計算在內,公署要求運輸署改善。 

搭巴士未必每一輛都可以準時到站,但怎樣才算脫班?乘客覺得是脫班,對政府來說卻是另一回事。因突發事故或臨時封路導致巴士遲到站、臨時疏導乘客安排巴士「飛站」、或者班次受阻後巴士公司加班填補,令全日班次符合要求,運輸署都不會計算為脫班。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運輸署的「脫班」定義與乘客想法有很大落差。有關巴士班次問題投訴,2012年較前一年升了超過一倍,公署認同路面擠塞和車長人手不足導致脫班惡化,但運輸署監管也出了問題。例如處理市民投訴時間過長,遇上長期脫班的投訴回覆一式一樣,甚至過於依賴巴士公司的資料跟進,運輸署只做轉介。

按法例,巴士公司違反專營權條款,最高罰款五萬元,當局亦有權收回專營權,但公署批評懲罰機制並不適切。申訴專員建議,運輸署及巴士公司引進GPS全球定位系統等科技,方便監察班次及在塞車時靈活調配車次。

運輸署回應稱,同意監察巴士行車班次的機制有改善空間,並認同公署建議,改為按不同時段計算脫班率,可以深入了解情況,亦考慮加強主動核實巴士公司提交的營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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