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屋宇署延誤處理名人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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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01-23 03:37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屋宇署處理高官名人僭建的執法情況,發現部分個案延遲處理,認為情況不理想。屋宇署回應,接納公署的改善建議。

多名高官及知名人士2011年相繼被揭發住宅有僭建物,屋宇署同年採用「特別程序」,凡僭建個案涉及特首、司局長等政府高官、和行會及立法會議員等社會知名人士,會優先處理和調查。申訴專員公署因應公眾關注政府怎樣處理這類僭建個案,主動調查其中15宗較嚴重的個案,發現屋宇署延誤處理部分個案。

「特別程序」要求「三數天內」派人調查,但其中一宗在接獲舉報後第10日才派員調查,遲了近一星期。一般個案首次視察可以確定有沒有僭建,但有個案要等業主及認可人士回覆,結果要花上數個月,之後由勸喻、警告到檢控都一拖再拖。

九宗個案中,有六宗即使業主被勸喻清拆限期屆滿,超過一年都未發清拆令;有兩宗延誤半年才發警告信,業主不理會,署方再等八個月才檢控。

公署的調查報告沒有公開延誤個案涉及哪位高官名人,調查確定屋宇署沒有寬鬆執法,但署方慣性延誤處理個案值得關注。

公署又指,屋宇署的「特別程序」早在2011年已設立,但事隔大半年才公布,亦沒有具體的執行指引,不同人員執行時可能都有不同。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屋宇署必須盡快根治延誤執法問題,否則影響署方威信受損之外,亦可能令公眾安全受威脅。

屋宇署接納公署的改善建議,包括就「特別程序」制定執行指引,並有一系列措施加強監管整體樓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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