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旅客拒落船有團友取少於三分一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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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4-02-07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美麗華旅遊與郵輪團友就郵輪未能停泊越南下龍灣,達成賠償共識。雙方拒絕透露賠償金額。據了解,部分團友取回少於三分一的團費。

經過四小時的會議,旅行社和郵輪團友終於和氣收場。旅行社形容事件已經圓滿結束,但不肯透露賠償金額。一度與郵輪團友拒絕落船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賠償安排有保密協議。

據了解,團友可取回少於三分一的團費。團友的團費大約是八千至一萬八千元,郵輪公司無派代表出席。

安排這次會面的旅遊業議會指,會確保每名受影響的美麗華顧客得到同樣的賠償。郵輪公司沒有解釋不派人開會的原因,只表示公司在開內部會議。

另外,由於旅客拒絕落船令郵輪接載下一批旅客,延誤八個多小時才啟航,有律師指,船公司可能會向有關旅客追討損失。

律師梁永鏗說過往都有發生郵輪團的糾紛,但旅客所獲的賠償都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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