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執行接近七個月,有第一宗成功的檢控個案,消委會和監察團體有何看法?
消委會認為今次是成功一步,又說針對這類誤導的商戶,去年投訴有接近1700宗,希望裁決警剔商戶,要提供真確的價格資料。
不過有監察超市的組織認為判罰一萬元,對大型超市集團來說太少,始終要靠海關加強巡查,先可以杜絕超市誤導消費者。
價錢牌有誤導,令惠康要罰款一萬元。惠康發言人未有解釋事件涉及人為抑或是系統出錯。有超市顧客表示,有時候貪方便,很難「格價」得很清楚。
有監察超市的組織認為,這類「特價陷阱」很普遍,也認為今次案件判得太輕。
消委會就認為案件立下先例,對商戶有警示作用。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同類罪行最高刑罰是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消委會又提醒市民不要被「特價」吸引,一定要比較特價前後的價錢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