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洗黑錢棄保潛逃 缺審訊下被判監7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3-09 21:4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商人連同四名家人被控清洗黑錢,商人棄保潛逃,在缺席審訊下被判監禁七年,並充公三千多萬元資產。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四十五歲被告蔡哲增,報稱商人,被控串同妻子、母親及胞姊夫婦合共五人清洗黑錢,涉及款項近十億元。不過,被告在開審後棄保潛逃。在缺席情況下,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成,判監七年。控方再向法庭申請,充公商人名下已被凍結的三千三百多萬元,獲法官批准。

至於他胞姊夫婦日前已被判監五年四個月,充公九百萬元資產。而他母親和持雙程證入境的妻子獲撤銷控罪。控罪指這個洗黑錢家庭,04至09年間,利用五間空殼公司及28個銀行戶口洗黑錢,將大額款項匯到內地和海外,警方在五名被告寓所搜獲大量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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