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執法指引下周一實施 未有公開內容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3-12 05:17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處理市民辱罵行為指引下星期一實施。

前線警員如在執法過程中遇上辱罵、粗魯或不合作態度,阻礙執勤或令警員蒙羞,警員會引用相關指引處理。先向當事人發出勸喻或警告,如當事人繼續,警員可以以破壞社會安寧或阻差辦公將他拘捕。

指引亦要求警員保持克制,避免令場面惡化。指引適用於前線警員日常執行職務,包括市民求助、截停搜查或交通執法,但不適用於公眾活動。

警務處在網頁上展示指引的背景,但沒有公開指引內容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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