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歐文龍案劉鑾雄羅傑承判囚5年3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3-14 07:01

撰文: 無綫新聞

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同樣判監五年三個月。但兩人都沒有到澳門聽取判決,兩人已提出上訴。

劉鑾雄的女友、華置執行董事呂麗君到澳門初級法院旁聽,劉鑾雄及羅傑承分別透過律師向法庭提交醫生證明,並沒有出庭,兩人都會上訴。

控方指控劉鑾雄及羅傑承向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行賄二千萬港元,以獲得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總面積達7.8萬平方米土地開發權,即華置旗下樓盤「御海‧南灣」。

合議庭主席蕭偉志裁決指出,歐文龍是涉案土地競投過程決策者,在其官邸及辦公室搜出的「友好手冊」有提及「大劉」,商界普遍都知道「大劉」就是劉鑾雄。

判詞指,羅傑承由始至終都是中間人角色,撮成劉鑾雄與歐文龍兩人。羅傑承沒參與投地的實際研究,他的報酬是獲劉鑾雄附屬公司借貸2.5億港元。

羅傑承在土地截標前,才收購當地一間公司MOON OCEAN,而這間公司沒房地產經驗的公司結果中標,證供顯示,公司透過迂迴方式向歐文龍支付二千萬。

而劉鑾雄曾經到澳門視察土地,顯示他是真正對土地有興趣的人,裁定劉鑾雄及羅傑承行賄歐文龍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同樣判監五年三個月。劉鑾雄及羅傑承的代表律師,有二十天可向法院提交上訴理據,他們可上訴至澳門的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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