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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指訊號遭手提接收不等同流動服務
通訊辦指訊號遭手提接收不等同流動服務
即時港聞
發佈:
2014-03-18 06:12
撰文:
無綫新聞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新聞稿,回應有傳媒就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涉嫌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的查詢。
通訊辦表示,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人的數碼地面電視訊號,廣泛覆蓋本港絕大部分的地區,訊號因而有機會被手提裝置接收,但這並不等同該持牌人提供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又表示,《廣播條例》對廣播的規管,目的在於規管於處所設置的電視機所接收的廣播內容,以保護例如兒童及青少年。
因此,如果有公司計劃提供的服務受《廣播條例》規管,即使已持有提供流動電視的綜合傳送者牌照,都不會因而獲豁免毋須領牌規定。
電視廣播
流動電視
廣播條例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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