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構調查發現,六成受訪外傭曾被中介公司收取遠高於法例容許的中介費,促請政府加強監管。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於去年10月至今年2月,以問卷訪問了302名外傭及252名外傭僱主,當中六成外傭表示,曾被中介公司收取超過六千元中介費。
其中三成八是被終止合約後,在香港找新僱主,三成三是首次來香港工作。而和原來僱主續約及完成合約在香港找新僱主,各有兩成。
根據《職業介紹所規例》,法定佣金上限是月薪一成。調查機構指違規情況嚴重,但外傭及僱主對中介公司投訴偏少。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表示:尤其外傭,兩星期規定下,必須在終止合約十四天內找到新僱主,否則要離開香港,未繳清的中介費用要繼續繳清,想再來香港工作要再付當地公司中介費及本地公司中介費。
調查又發現七成受訪僱主贊成政府加強規管,並希望政府要求印尼等外傭輸出國,廢除強制中介制度,容許僱主及外傭直接到領事館及入境處辦理簽證。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促請勞工處主動調查涉嫌違例的中介公司,並公開將檢舉紀錄以便公眾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