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香港僑界社團聯會的政改座談會上表示,她日前指十八名學者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沒有違反基本法,純粹指它沒有削弱提名委員會的權力,是否符合基本法其他規定,仍要聽取意見。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要是沒有繞過,沒有削弱提名委員會,這個獨一無二的提名權力,看來、似乎這個提議好像「公民推薦」的建議,在表面上看,可能它沒有違反提名委員會(的規定),它跟我們以前聽到的意見,甚麼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基本上是有區別的。因為在他們的提案中,就是他找到百分之二、百分之三的選民,給他一個推薦,最後是否提名這個人,還是在有權力的提名委員會,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單單從這個角度看,我的意見是它可能沒有違反提名委員會這方面(的規定)。但是基本法四十五條還有其他的規定,是吧?
林鄭月娥又說:提名委員會要有一個廣泛代表性,提名委員會在提名的時候,的過程裡面,還有一個民主程序,那麼在這兩方面,學者的意見怎麼能符合,另外也是基本法的規定,我現在沒有看法,我請他們再提出他們的意見,我們是一併來考慮的。